《蜗居》中的商业秘密犯罪/董世连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2:10:02   浏览:919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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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居》中的商业秘密犯罪

董世连


  正在热播的电视剧《蜗居》第24、25集是关于苏淳因为涉嫌商业秘密犯罪被刑事拘留的剧情。这件事无论在苏淳、海萍还是周围的其他人看来可能都有些不可思议,这样一个老实本分的人怎么就犯罪了?甚至苏淳在想,那些图纸都是自己设计的,只不过又重新画了一遍,怎么就要去坐牢呢?所以无论是企业员工还是企业老板都有必要了解一下商业秘密有关知识。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设计、程序、生产配方、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资料、设计图纸、管理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是一种“信息”,其范围非常广泛,凡是对公司有利,能在竞争中获胜,并经公司有意加入保密的“信息”,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都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存在于企业的方方面面、存在于它的产供销各个环节。同时商业秘密在企业中是不断产生、不断消亡的。上述的几种情况,只是商业秘密中常见的一些类型。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苏淳涉案的设计图纸属于商业秘密。首先,所涉图纸不是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否则福建公司不会花钱从苏淳手中获得;其次,明显所涉图纸会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否则苏淳所在公司不会因为图纸而大动干戈;再之,根据苏淳所说,几年前进公司就签过保密协议,只不过自己都忘记了,这说明权利人已经采取保密措施。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以上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三、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1、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

  商业秘密权利人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和符合商业秘密条件的前提下,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如下处理:

  (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

  (2)监督侵犯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商业秘密权利人在已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和符合商业秘密条件的情况下,认为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向公安机关申请,要求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侵权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侵权人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侵权人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作者:董世连)


作 者:董世连,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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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黄山市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黄山市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


黄山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年第7号)

印发《黄山市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黄山市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的通知

黄办〔2004〕26号

 

各区县委、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局以上单位,驻黄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黄山市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6月7日


黄山市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现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全市机关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严格公务员考录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原则,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录用。各单位采取一定形式的考录办法,吸纳1—2名专业对口、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进公务员队伍。
第二条 规范公务员调任。各机关单位在核定编制数内,从企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调任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 强化公务员挂职、轮岗、交流。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公务员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利用长江三角洲和浙江经济带人才优势,建立我市与浙江、上海、江苏发达地区之间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机制,选派部分公务员外挂。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有计划地实行轮岗交流。
第四条 加强公务员能力素质培训。利用党校、黄山学院和其他具有培训条件的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使全市公务员基本达到国家人事部出台的公务员九项通用能力标准,重点强化更新知识培训,加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专业培训,加强电子政务、外语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标准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开展MBA、MPA学历学位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历水平。
第五条 改进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各机关单位对公务员的年度考核要突出工作绩效,根据公务员不同岗位,建立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下级对上级、服务对象对公务员的分类测评体系,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参加测评的人员及权重,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 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设置机关津补贴和奖金标准,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逐步缩小各单位公务员收入差距。建立与本省其他市工资水平的比较体系,逐步形成公务员收入既与本市经济发展相适应又与其他市相平衡的正常增长机制,达到奉献与报酬、职责与权利、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第七条 强化公务员激励机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由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资格;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工资;对工作业绩特别显著的,按其贡献程度和审批权限分别予以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或向省里推荐记一等功,相应给予物质奖励。每3年开展一次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等评选活动。
第八条 健全公务员约束机制。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上年度确定为基本称职,本年度仍无改进的定为不称职等次。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的,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在确定为不称职的次月降低一级职务,工资级别作相应下调;无职可降的,降低一个工资级别;无级可降的,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公务员执行办事公开、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力,或因其他不当行为,被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投诉并查实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严格公务员离岗培训和辞退制度。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公务员,实行离岗培训制度,离岗培训时间一般为3个月,培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辞退: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十条 实行申诉控告制度。公务员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诉。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控告。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机关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黄山市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的决定》,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开展机关效能监察,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严格执纪执法与实现勤政廉政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 在全市乡镇以上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省部属驻黄单位严格实行“四个不准”,即:不准有令不行,不准办事拖拉,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态度刁蛮。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四条 在全市乡镇以上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省部属驻黄单位强力推行以下制度:
(一)办事公开制度。机关部门可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公开机关和各科(室)的职责范围,制定并公示办事程序流程图,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承办部门、承办人员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窗口式”集中办理制度。机关部门许可事项应进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式”集中办理。凡进入“中心”办理的许可事项,各单位不得另行受理;应在“中心”完成受理、交费、办结(发证、发文等)。目前进入“中心”办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许可事项,应在本单位实行“窗口式”集中办理。
(三)首问负责制度。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对非职责(权)范围内的事,必须向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告知经办科(室)、人员或相关联系电话。
(四)一次性告知制度。若来办事的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手续不完备,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所申办的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明确,或情况比较特殊的,承办人应在第一时间请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并把是否受理告知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
(五)限时办结制度。凡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明确办结时限的,在规定的时限内能提前的,应提前办结;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其办结时限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申办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告知办事时限;不予办理的,应说明理由。
(六)AB岗工作制度。“窗口”单位办理审批、审核、发证、报名等手续的岗位,应落实A岗、B岗承办人,A岗承办人因故不在岗时,B岗承办人主动顶岗。
第五条 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消极抵触或拒不执行;或行政乱作为,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审批、管理事项,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予以批准以及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行政不作为,对该管理的事项不管理,对该处理的事项不处理等;经查实,由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其改正,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条 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经查实,一年内违反一次的,予以通报批评;违反两次的,予以诫勉或离岗培训;违反三次的,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第七条 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因未能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的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所需提交的材料,使其无效往返,被投诉查实的,一律离岗培训,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第八条 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接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宴请,给予通报批评并作相应处理;收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礼券、支付凭证,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向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索拿卡要的,加重处分。
第九条 机关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使用禁忌用语,或未能履行首问责任,被投诉查实,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离岗培训,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第十条 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含对市外公务接待),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违反两次以上的,离岗培训,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第十一条 机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的,科(室)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对科(室)、本部门效能低下失察、管理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科(室)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通报批评、诫勉、调离、降职、免职等处理。
第十二条 对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处理、处分,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处理、处分不服的,可按规定申请复议或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电话号码为0559-2355407。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乡镇以上各级机关以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20日起施行。


福建企业上市研究报告(2008-2009)


一、 2008-2009福建企业上市情况一览表

企业 地区 行业 上市地 上市时间 融资额 上市费用 发行价 首日收盘价 目前股价 及市值 实际控制人 发行PEF F

一、境内上市(共8家)

福晶科技 福州 电子元器件 深圳中小板 08.03.19 3.7亿元 2264万元
(6.1%) 7.79元 20.80元 11.38元,
21.62亿元 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35.53%) 29.96
紫金矿业F F
龙岩 贵金属矿采选
上交所
08.04.25
99.82亿元 1.75亿元
(1.8%)
7.13元
13.92元 9.64元,
约1280亿元(含H股)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公司(28.96%)
40.69
合兴包装 厦门 纸制品 深圳中小板 08.05.08 2.54亿元 1971万元
(7.8%) 10.15元 17.00元 15.76元,
29.94亿元 许晓光家族(67.3%) 29.85
鸿博股份 福州 印刷 深圳中小板 08.05.08 2.78亿元 1768万元
(6.4%) 13.88元 23.24元 19.70元,
26.79亿元 尤丽娟家族
(70.51%) 23.53
安妮股份 厦门 纸制品 深圳中小板 08.05.16 2.73亿元 2231万元
(8.2%) 10.91元 18.00元 15.90元,
23.85亿元 林旭曦、张杰夫妇(64.61%) 29.98
新华都 厦门/福州 零售百货 深圳中小板 08.07.31 3.22亿元 1869万元
(5.8%) 12.00元 31.31元 35.00元,
37.45亿元 陈发树家族(陈发树个人40.76%) 27.91
圣农发展 南平 家禽饲养 深圳中小板 09.10.21 8.10亿元 4479万元
(5.5%) 19.75元 26.25元 25.03元,
102.62亿元 傅光明家族(63.45%) 44.89
太阳电缆 南平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深圳中小板 09.10.21 6.99亿元 3044万元
(4.4%) 20.56元 37.71元 33.33元,
44.66亿元 李云孝家族
(22.25%) 51.40
企业 地区 行业 上市地 上市时间 融资额 上市费用 发行价 首日收盘价 目前股价及市值 实际控制人 发行PEF

二、境外上市(共33家)

力恒锦纶
Li Heng 福州 锦纶 新加坡主板 08.03.12 2.72亿
新币 1324万新币(4.9%) 0.80新币 0.75
新币 0.27新币,